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
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甲級、乙級。
12.1 甲級資質標準
12.1.1 企業資信能力
(1)凈資產1 億元以上;
(2)近3 年上繳建筑業增值稅平均在800 萬元以上。
12.1.2 企業主要人員
(1)具有機電工程、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10 人以上,其中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7 人以上;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為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;主持完成過1 項以上本類別等級資質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。
12.1.3 企業工程業績
近5 年承擔過2 個以上單項合同額1 億元以上的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,工程質量合格。
12.2 乙級資質標準
12.2.1 企業資信能力
凈資產800 萬元以上。
12.2.2 企業主要人員
(1)具有機電工程、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5 人以上;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為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;且主持完成過1 項以上本類別工程業績。
12.3 承包工程范圍
12.3.1 甲級資質
可承擔各類機電工程的施工總承包。
12.3.2 乙級資質
可承擔單項合同額1.5 億元以下的機電工程的施工總承包。
注:
機電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與航道、水利水電、電力、礦山、冶金、石油化工、通信、民航工程的機械、電子、輕工、紡織、船舶、兵器等其他工業工程的機電安裝工程。